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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巴楚公安救助两只保护动物

时间:2026-09-11   来源:实践强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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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清晨,巴楚县公安局三岔口镇派出所辅警在下夜班后,返回居住小区途经单元楼道时,发现一只受伤鸟类,头部有轻微擦伤。该鸟外形奇特,羽毛斑驳,辅警凭借工作经验判断其并非普通家雀,随即联系巴楚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民警。经民警确认,这是一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欧夜鹰。随后,民警将其移交给巴楚县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工作人员进行下一步治疗,待其康复后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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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天,巴楚县公安局阿瓦提镇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求助,称在自家院内发现一只不明野生幼鸟,无法起飞,担心被院内家犬伤害,请求民警处置。派出所民辅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该幼鸟喙部尖长,周身布满黄褐色斑纹,头顶有黑色羽冠,身体完好,能正常站立,但无法飞行。

为防止幼鸟受惊,民辅警找来纸箱,扎好透气孔,轻柔将其放入箱中,安置于阴凉避光处。考虑到野生动物饮食特殊,未盲目投喂,仅准备少量清水,避免不当喂养造成损伤。随后,民警将该鸟移交巴楚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经民警现场辨认,确认该幼鸟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小苇鳽,该物种多栖息于芦苇塘、沼泽湿地,以鱼虾、水生昆虫为食。该幼鸟翅膀、肢体无明显外伤,推测为尚在学飞阶段、飞行能力不足而不慎误入居民院落。

巴楚县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工作人员对幼鸟进行了细致健康检查,后续待其飞行和独立生存能力恢复后,将择机放归大自然。

此次一日内连续成功救助两只保护动物,既是警民联动、快速响应的生动实践,也反映出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和自觉性不断提升。巴楚公安提醒广大群众: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严禁私自捕捉、圈养或伤害。如发现落单、受伤或受困的野生动物,请不要随意触碰、投喂或擅自带回家,应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或联系公安、林业等部门,由专业人员到场处置。(夏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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