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乡村振兴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的法治赋能课题研究,从市场合作主体视角把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商事合作的现实困境,2026年9月,由朱珈沂、王佳钰等5名本科生组成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科研兴趣项目调研团队前往盘锦市宋大房食品有限公司开展实地访谈调研。
盘锦宋大房食品有限公司作为当地的龙头企业,自觉承担起乡村振兴的社会责任。调研团队与企业负责人宋经理开展专题访谈交流。宋经理结合企业长期同周边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业务合作实践,介绍了企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原料采购等业务的实际情况。她谈到,虽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完成特别法人登记赋码,但在实际商业往来中,该类主体市场在合同签订、对公结算等环节仍存在现实障碍。同时,集体资源资产市场化权能受限,社会资本与村集体深度联营缺少清晰可操作的法律路径,制约村企深度合作。

图为项目成员与企业经理交谈
围绕课题关注重点,团队成员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签约主体边界、合作项目法定程序、集体资产对外合作制度短板等问题与企业负责人展开交流。企业建议进一步厘清集体经济组织权责边界,出台村企合作标准化流程指引,在坚守集体所有制底线前提下拓宽合法合作路径,兼顾集体成员权益保护与社会资本下乡营商环境优化。

图为企业工人向项目组成员展示企业党建教育
此次企业调研是本课题实证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调研团队跳出法律文本,从市场端收集一手现实素材,补充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制度落地的多元观察视角。下一步,团队将整合企业访谈、村落问卷、基层干部访谈多方面调研资料,梳理现实堵点,继续完善课题研究,探索适配基层实际的法治完善路径,力求把理论研究同乡村实践紧密结合。(朱珈沂 蒋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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